督灸後注意事項和禁忌 督灸後注意事項和禁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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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裝有心臟起搏器者、出血傾向性疾病者、局部皮膚破損、感染者、孕婦及過敏者禁用。
2、孕婦、高度體質過敏者、高熱患者、糖尿病患者、疼痛局部皮膚有破損者、有出血傾向或損傷後出血不知者、代償不全的的心臟病患者禁用。
3、急性損傷請在24小時後使用。
4、用後若患處皮膚有過敏反應,應暫停使用,防止感染,待過敏現象消失後可繼續使用。
5、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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