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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波羅是否真的到過中國 還需要爭論麼?

馬可波羅是否真的到過中國 還需要爭論麼?

波羅很可能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為忽必烈汗效勞,例如出使印度等,因此不一定長期待在中國一處。羅依果認為吳芳思誤讀了記載,因為原文並沒有提到任何欺騙的行為,只是純粹賠償在特拉布宗(Trebizong)經商的損失罷了。

馬可波羅是否真的到過中國 還需要爭論麼?

  馬可·波羅像

馬可·波羅未曾到過中國?

華夏 在世界史上,威尼斯商人馬可?波羅(Marco Polo, c. 1254-1324)無疑是最偉大的旅行家之一。據稱他1271年隨着其父親尼可洛(Niccolò)與叔叔馬費奧(Maffeo)自威尼斯出發前往汗八里(khanbaliq,即大都,今北京),並且服務於忽必烈汗廷,直到1295年才回到威尼斯。但是,他是否真的到過中國的問題一直是學界爭論的焦點。這個問題在過去由巴德禮-波尼(G. Baldelli-Boni)與馬爾斯登爵士(Sir William Marsden)等早期編譯《馬可?波羅行紀》的學者們於19世紀初期提出。他們主張馬可?波羅未曾到過中國,因為在其行紀中並未述及長城、茶葉與纏足等中國事物。而德國中古史家于勒曼(Karl Dietrich üllmann)在1829年更主張馬可?波羅未曾越過今日俄國喀山(Kazan)以南的地區。這些質疑都為玉爾爵士(Sir Henry Yule)於1860年再度提出。而吳芳思(Frances Wood)1996年出版的《馬可?波羅到過中國嗎?》(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一書(漢譯版1997年由新華出版社發行),則是這些質疑的現代版化身。

吳芳思的懷疑論調,很快就受到歐洲中古史家與蒙古學家異口同聲的反對。其中又以傑克生一文,以及羅依果(Igor de Rachewiltz)1997年在《中亞研究》發表的長篇書評《馬可?波羅去過中國》(“Marco Polo Went to China”)為代表。

傑克生將吳芳思反對馬可?波羅到過中國的理由歸納為三點:1) 馬可?波羅在其行紀並未交代纏足、飲茶與長城等任何外國人遊歷中國時會感到印象深刻的事物;2) 馬可?波羅的名字從未在任何中文文獻中被提起;3) 馬可?波羅自言曾參加過圍攻襄陽之役,而這明顯是他個人的自吹自擂。為了反駁吳芳思的説法,傑克生認為我們必須要先對《馬可?波羅行紀》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做比較公允的評價。因此他的文章主要處理以下幾點問題:1) 《馬可?波羅行紀》是什麼?2) 其撰寫目的為何?3) 書中究竟説了什麼?4) 該書在何種程度上反映了馬可?波羅的個人經歷?

對“馬可·波羅未曾到訪中國説”的反駁

首先,傑克生分析了《馬可?波羅行紀》的作者與傳抄者,比較了巴黎版、托斯卡納版、多明我會的託缽修士皮皮諾(Francesco Pipino of Bologna)的拉丁語譯本、另一個不同於前者的拉丁語譯本,以及拉穆西奧(Giovanni Battista Ramusio)16世紀整理的版本等等,説明《馬可?波羅行紀》並非出自馬可?波羅本人之手,而是透過其牢友魯斯蒂謙(Rusticello)的記載而反映出來的馬可?波羅遊歷。因此我們不能對其敍述多加着墨。而馬可?波羅書中未提及的事物,也不無可能存在於其他已失傳的版本中。

  《馬可·波羅遊記》抄本

至於馬可?波羅是否真有其人,根據其他的歷史文獻記載,達揆(Jacopo d’Acqui)曾述及馬可?波羅在1296年與熱那亞人的海戰中被俘,而病中的他也曾表示他所説的尚不及他所見的一半。而醫生與哲學家狄阿巴諾(Pietro di Abano,1316年過世)也説自己曾見過馬可?波羅。最後有關馬可?波羅家族的文獻也保存了下來。這些都是馬可?波羅真有其人的證據。

有關《馬可?波羅行紀》的撰寫目的,傑克生認為《馬可?波羅行紀》是由一個職業傳奇冒險故事作家所作。但是在後世傳抄與流通的過程中,對該書賦予了不同的意義。該書事實上是一個世界各地的百科全書式研究,但並非嚴格按照時間先後順序組織而成的。

關於《馬可?波羅行紀》為個人觀察還是道聽途説的問題,傑克生認為即便如教皇使者柏朗嘉賓(John Plano of Carpini)等人曾經親歷蒙古汗廷,但其遊記中亦不乏如犬首人身國等道聽途説之詞。《馬可?波羅行紀》也不例外,但行紀的作者確實試着把個人經驗與道聽途説進行區分。

至於馬可?波羅究竟去過哪些地方,傑克生認為他除了去過雲南、汗八里等地外,也確實去過印度。他特地強調了印度行紀的重要性,因為正是在1290年左右,馬可?波羅結束了印度之旅回到汗八里後,由於陸路不安全,才決定改由海路護送元朝宗女闊闊真(Cocacin,即K?kechin)前往伊利汗國。

至於歐洲人在元朝的情況,傑克生提到在馬可?波羅之前,1261年已經有富浪國(即法蘭克人)訪問忽必烈汗的紀錄。但是馬可?波羅卻是第一個訪問遠東的意大利人。而在他之後,才有方濟會士孟高維諾(John of Montecorvino)1307年抵達汗八里,並且成為汗八里的第一任大主教。而在他與威尼斯商人達魯卡隆戈(Pietro da Lucalongo)的通訊中,也曾經透露後者為其在中國買地建立教堂一事。因此馬可?波羅的中國之旅是早於前述兩位歷史文獻所記載的意大利人。

針對馬可?波羅未能提供許多中國生活細節這一點,傑克生認為首先馬可?波羅很可能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為忽必烈汗效勞,例如出使印度等,因此不一定長期待在中國一處。此外,他身為色目人的身份也可能使他減少了與漢人有更多接觸的機會。此外馬可?波羅聲稱自己通四種語言,但從他將伯顏丞相的名字誤釋為百眼可知,這其中可能不包括漢語。但他很可能通波斯語和突厥語,前者為當時歐亞大陸所通行的語言。這也反映在他以波斯語或是突厥語的形態來轉寫地名與人名上。

波羅很可能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為忽必烈汗效勞,例如出使印度等,因此不一定長期待在中國一處。羅依果認為吳芳思誤讀了記載,因為原文並沒有提到任何欺騙的行為,只是純粹賠償在特拉布宗(Trebizong)經商的損失罷了。

  元朝宮廷畫像繪製的忽必烈大汗像

中文史籍中為何沒有馬可·波羅的名字?

馬可?波羅護送闊闊真前往伊利汗國一事,一直被視為是證實《馬可?波羅行紀》真實性的有力證據之一。闊闊真一事見於波斯文與中文史料,前者為拉施特(Rashid al-Din)的《史集》(Jami’ al-Tawarikh),後者則為《永樂大典》(最早由楊志玖所發現)。然而馬可?波羅的名字不見於波斯文與中文史料中這點,構成了吳芳思不承認此一證據的主因之一。然而羅依果認為《馬可?波羅行紀》精確記載了三個使臣的名字以及其中兩人死於途中一事。這點已經足以證明其敍述的真實性。至於馬可?波羅之名未被記載之因,羅依果認為這只是説明馬可?波羅並不像他聲稱的一般在使節團中有重要地位罷了。而傑克生則進一步認為這與中國將外國商人視為貢使的傳統相關,但事實上商人在使節團中只是作為蒙古大汗之商業利益的官方代表,並不真正具有重要性,自然也就不會被記載入史冊當中。

羅依果認為馬可?波羅獲得蒙古大汗的牌子,也是曾經來過中國的重要的證明之一。牌子,簡單來説就是聖旨,有了它,使者可以任意徵用他所需要的資源,各驛站也有義務提供使者膳食與馬匹。他同時也澄清馬可?波羅一行人一共拿到了七個牌子,而非吳芳思所稱行紀中對牌子數目的記載有混亂的情況。根據羅依果的統計,1266年馬可?波羅的父親與叔叔在第一趟旅程中從忽必烈汗手中拿到一面;1290/91年波羅一行三人從忽必烈汗手上拿到兩面;1293年三人從海合都汗手中拿到四面牌子。一共七面。牌子的數量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吳芳思認為後來馬可?波羅騙了馬費奧的錢而導致爭訟,其中牌子成為兩人爭奪的焦點。但是羅依果認為吳芳思誤讀了記載,因為原文並沒有提到任何欺騙的行為,只是純粹賠償在特拉布宗(Trebizong)經商的損失罷了。

  14世紀歐洲地圖上的商隊形象

很多學者認為馬可?波羅沒有來過中國的證據之一,就是在中文史料中找不到馬可?波羅的記載。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其實有很多色目人來到中國,但也都沒有出現在中文史料中。例如前述的方濟會士孟高維諾,他的事蹟也不見於中文史料。一般認為馬可?波羅在忽必烈汗底下做的工作是屬於幕僚或顧問性質的非正式工作,並不在有品級的中國官僚系統之內,也因此不會出現在中文史料中。

至於《馬可?波羅行紀》中沒有提到長城的問題,根據美國曆史學者林蔚(Arthur Waldron)的研究,在明代以前其實不存在長城。因此在《馬可?波羅行紀》沒有留下相關記載就不成為問題了。

有關《馬可?波羅行紀》的性質,傑克生作出了很中肯的分析:1) 該書是一部對已知世界的描述,而非馬可?波羅本人的回憶錄或旅行日誌。在許多事情上,《馬可?波羅行紀》提供了許多詳實的資訊,以至於讓讀者很難相信在缺乏親身經歷者的口述下,魯斯蒂謙能夠編造出這些情節。馬可?波羅也許未曾遊遍中國,但是他似乎確實在中國與印度之間進行過海上探險。對於他們曾遊歷的地方,相關的記述多半是組織鬆散的。馬可?波羅本人、行紀執筆者以及後世的傳抄者等人在對中國的描述以及馬可?波羅的地位上,確實有誇大其詞的嫌疑。但是這並不能代表馬可?波羅未曾到過中國或是甚至未曾跨越克里米亞。

  馬可·波羅前往中國及返回威尼斯的路線圖

然而,即便吳芳思的懷疑論調已經遭受到許多反駁,但之後仍然有其他學者從不同角度支持其看法。例如2011年意大利學者彼得雷拉(Daniele Petrella)就從考古學角度出發,認為從日本考古發掘的船艦殘骸顯示,蒙古船艦應為三桅船。這與《馬可?波羅行紀》中記載的五桅船明顯不同。因此他認為其記載有問題,並懷疑其中國之旅的真實性。

波羅很可能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為忽必烈汗效勞,例如出使印度等,因此不一定長期待在中國一處。羅依果認為吳芳思誤讀了記載,因為原文並沒有提到任何欺騙的行為,只是純粹賠償在特拉布宗(Trebizong)經商的損失罷了。

馬可·波羅到訪中國的最新證據

近年來關於這個爭論,德國圖賓根大學漢學教授博漢思中,他將數種《馬可?波羅行紀》不同版本中有關中國紙鈔、貝幣、鹽幣、鹽業、税收制度的段落選出來與其他記載相對比,發現馬可?波羅的記載不僅在質量上都優於其他同時期歐洲、波斯與阿拉伯旅行者(例如柏朗嘉賓與伊本?白圖泰﹝Ibn Battuta﹞)的相關記載,同時也與中國的漢文史料記載若合符節。

例如博漢思就列出馬可?波羅在提到元代紙鈔時,提到了紙鈔的設計,13種不同的紙鈔面額,顏色為黑色,紙鈔尺寸大小隨面額不同而改變,而且紙鈔破損後只需付原面額的百分之三的手續費即可更換新鈔,而且紙鈔可以用來作為繳税、交易與付款的媒介等。這些與漢文史料的相關記載若合符節。此外,馬可?波羅沒有提到元代福建使用紙鈔一事並非巧合,當時元朝貨幣系統在流通區域上存在着南少北多的不均衡情形。這肇因於在南方仍有許多南宋銅錢流通,且蒙古人對於新徵服之南宋領地的統治仍然十分脆弱,加上地方官員敷衍塞責推行不力,或是囤積紙鈔以待升值,另外紙幣本身的品質不佳與數量不足,都導致了元朝紙鈔當時在中國南方使用不廣的結果。

另外《馬可?波羅行紀》中提及貝幣在雲南地區流通,且這些貝幣是從印度輸入的。這些記載對照漢文史料也都能夠得到印證。根據元代的材料説明,這些貝幣不只來自絲路南端,也來自廣西、貴州與四川等地,以及沿海的市舶司,如上海、杭州、泉州與廣州等地。其中馬爾地夫又是當時亞洲貝幣的主要產地。所以基本上可以説馬可?波羅的觀察相當正確。

簡言之,雖然如吳芳思等學者所言《馬可?波羅行紀》中存在着一些問題,但其中所記載的中國相關資訊大體仍然相當準確。如果説馬可?波羅並未親自走訪這些地方,而僅憑道聽途説而取得這些精細的資訊,確實很難讓人信服。目前西方學界主要還是認為馬可?波羅確實是曾經到訪過中國的。而這個爭論,未來隨着更多考古與文獻材料的發掘,勢必還會出現更多的討論。身為一個研究者,筆者也期待透過這些討論,有助於我們對馬可?波羅以及他所遊歷的元代中國有更為深廣的認識。

杭州西湖邊的馬可·波羅塑像,馬可·波羅在其遊記中稱杭州是“世界上最美麗華貴之天城”。

標籤: 馬可波羅 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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