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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公文的性質,按流通來源分

事務公文的性質,按流通來源分

事務公文的性質,按流通來源分

1、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

2、專用公文指具有專門職能的機關在專門的領域中形成

方法/步驟

事務公文的性質,按流通來源分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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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來源分為收進公文、外發公文和內部公文;按作者性質分為黨內公文、行政公文和社會團體公文;按發文性質分為問文和覆文;按內容處理要求分為參閲性公文和承辦性公文;按辦理時間要求分為特急公文、緊急公文和常規公文;按機密程度分為絕密公文、機密公文、祕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點和作用分為規範性公文、指揮性公文、報請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記錄性公文。通用公文從文種上劃分,可分為行政公文和事務公文。根據201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行政公文種類包括以下15種: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覆、意見、函、紀要、公報、決議。事務公文包括:計劃、總結、調查報告、領導講話稿、典型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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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公文指具有專門職能的機關在專門的領域中形成、使用的書面材料,具有專指內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財經文書(市場調查報告、經濟合同)、司法文書(起訴書、判決書、筆錄)、外交文書(國書、照會、護照、條約)及軍用文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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