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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中旭迴應《見與不見》烏龍事件(圖)

羅中旭迴應《見與不見》烏龍事件(圖)

最近,《見與不見》這首詩紅火異常,不僅因為詩的格調清雅,還因為原作者的歸屬問題而頻見報端。據瞭解,詩詞的版權擁有者海蝶音樂正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與《宮》、《非誠勿擾2》的版權糾紛,但並沒有涉及羅中旭的新歌。

羅中旭迴應《見與不見》烏龍事件(圖)

羅中旭

晚報訊(記者 韓壘 實習生 王文怡) 最近,《見與不見》這首詩紅火異常,不僅因為詩的格調清雅,還因為原作者的歸屬問題而頻見報端。繼電影《非誠勿擾2》捧紅這首小詩之後,熱播劇《宮》也把它作為片尾曲,而歌手羅中旭、“領唱公主”凌晗又競相推出同名單曲。紛繁複雜的局面下,詩詞的版權問題也成了被關注的焦點。

迴應烏龍事件

羅中旭在正式推出《見與不見》同名單曲之前,就因為這首新歌而引來麻煩。原來在宣傳稿中,赫然寫着“羅中旭立即聯繫倉央嘉措,並將詩詞改編為歌詞”,殊不知,倉央嘉措是17世紀的詩人,早已作古。這樣的烏龍事件也讓羅中旭備受質疑。

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羅中旭經紀人仙仙解釋道:“宣傳文案最早是由我寫的,後期的宣傳工作就交給宣傳公司負責,而公司員工準備文案時想寫出羅中旭的積極就加了這一句,忽略了作者已故的事實。不巧的是,那天我和羅中旭在濟南演出,非常忙,沒有詳看通稿。 ”一旁的羅中旭也調侃道:“這件事真是蹊蹺,宣傳人員有些失職。不過我和倉央嘉措是同一天生日,我們可能在夢中交流。 ”

歌曲可能侵權

羅中旭不時流露出對於《見與不見》的喜愛:“第一次見到這首詩時就很有感覺,把之前創作的一段旋律改變了一下,使其能夠更加契合詩的意境。 ”不過,羅中旭對於歌曲的熱愛並不能改變歌曲可能侵權的事實。

據悉,這首詞的作者其實並不是倉央嘉措,而是當代女詩人扎西拉姆·多多,因此活在當下的詞作者扎西拉姆·多多享有版權,而且多多已把詩的版權轉賣給海蝶音樂,旗下藝人凌晗也推出了同名歌曲《見與不見》。這也意味着把這首詩作為片尾曲的《宮》與羅中旭的新曲以及此前的《非誠勿擾2》可能都侵犯了多多以及海蝶音樂的版權。

據瞭解,詩詞的版權擁有者海蝶音樂正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與《宮》、《非誠勿擾2》的版權糾紛,但並沒有涉及羅中旭的新歌。不過對於可能引起的官司,羅中旭表示:“如果多多是作者屬實的話,我願意尊重事實,願意公開道歉。這對於我來説並不是什麼麻煩,我會坦然面對的。 ”

標籤: 羅中旭 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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