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病證的飲食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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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牀上病證有寒熱虛實之不同,因此,在運用食物療法時筍必須考慮病證的具體性質,遵循:“熱者寒之”、“寒者熱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的治療原則。
方法/步驟
1寒證 治療原則為益氣温中、散寒健脾。宜食温性熱性飲食物,忌用寒涼、生冷食物。
2熱證 治療原則為清熱、生津、養陰。宜食寒涼性質的食物,忌食温燥傷陰的食物。
3虛證 治療原則為補益正氣。陽虛者宜温補,忌用寒涼;陰虛者宜清補,宜用清淡涼潤的食物,忌用温熱。一般虛證患者忌吃耗氣損津、膩滯難化的食物。陽虛患者不宜過食生冷瓜果、冷性及性偏寒涼的菜餚食物;陰虛病人則不宜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如酒、葱、大蒜、辣椒、生薑之類。由於虛證患者多數有脾胃功能的減退,難於消化吸收,因比也不宜吃肥膩、油煎、質粗堅硬的食物,食物應清淡而富於營養為宜。
4實證 是指邪氣盛實而言,如熱證、寒證中都有實證,在虛證中也有正虛邪實的。飲食宜忌也要根據辨證情況標本兼治,或者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藥治而獲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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