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秀美範 >

明星 >大陸星聞 >

實錄:“張咪詐騙門”舉報人黃子琪英子做客聊天

實錄:“張咪詐騙門”舉報人黃子琪英子做客聊天

昨日(9月8日),“張咪詐騙風波”舉報人黃子琪和英子做客新浪娛樂,介紹了他們舉報張咪詐騙整件事的經過,並攜帶了一些通話錄音等證據。黃子琦:張咪要不單獨跟我説,要不單獨跟英子説,要不我們三個人一起。

實錄:“張咪詐騙門”舉報人黃子琪英子做客聊天

本站娛樂訊 昨日(9月8日),“張咪詐騙風波”舉報人黃子琪和英子做客本站娛樂,介紹了他們舉報張咪詐騙整件事的經過,並攜帶了一些通話錄音等證據。

以下為聊天實錄:

主持人:各位新浪網友大家好,這裏是新浪直播間。今天直播間裏繼續關注的話題是張咪涉嫌詐騙事件。今天請到的當事人另外一方,是英子女士和黃子琦女士。

黃子琦:新浪的網友大家好,我是黃子琦。

英子:網友大家好我是英子。

主持人:先請二位簡單介紹一下,整個事情的發展經過。

黃子琦:是這樣,因為我們今天準備了一些東西比較多。我們連夜寫在紙面上,讀一下。鑑於整個事件起因、發展,目前公安機關甄別整個事件。張咪及她的代表律師,在期間頻繁的單方解説,給觀眾帶來了更多的困惑。兩位舉報人,不得已把部分展示給公安,很多證據不方便拿出來,只是一部分。希望大家對整個事件有全面的瞭解,顯然張咪現在的代表律師王軍,是後介入此事件的。他對整個事件不是完全瞭解,因為他作為張咪的單方律師,替代理人張咪做單方闡述和解説。此案不屬於律師能定論的範疇,民事的案件,律師依法闡述參考價值。

主持人:這個事件英子有要補充的嗎?

英子:先讓子琦唸完,我再闡述。

黃子琦:我們也有代表律師,有民事的律師。如果是民事的情況下,像律師跟着張咪做訪談是可以的。此案涉及到刑事範疇,律師像老師、會計師一樣是一個專業。老百姓對法律常識不是特別懂,會被誤導。我們本來不想出來,我們從舉報完了之後,沒有大張旗鼓的開發部會。我們手中的證據比張咪那邊多得多。我們想等公安機關調查為準。我們為了展示一些證據,從報案開始,我們拿着真實的證據報案,才會受理回值單。她手裏沒有回值單。

她沒有去公安局,她打電話説有人威脅他。這種情況下,不需要給他受理回值單。我們是提供證據的是必須要受理的。

另外,我們希望這個事件簡單回顧一下。

主持人:英子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英子:這次來的目的,想揭露張咪的謊言。事情發生了,她説她是中間人不是這麼簡單。我跟她是好朋友,我對不認識的老外,去投資怎麼可能呢?不像買棟房不知道老闆是誰,是不合理的。事情已經出了,怎麼解決。像當七年級樣,事情出了她不解決,惡意的中傷,説我們反詐騙。我們誣告,誣告她什麼了?説話要講證據,誇大其詞的講,謊言就是謊言。

黃子琦:她現在有些捏造事實。我們開始讀一下。第一,張咪主動打電話給英子稱自己要做音樂劇是她的偉大夢想。張咪主動找到英子主動找到我,非常明確我們可以肯定百分之百的她是操盤者,她説是這個項目的發起人和策劃人。

主持人:您二位給她身份的定位不是中間人?

黃子琦:操盤者和中間人的區別。中間人是給你介紹一個項目,之後甩手不管了,拿他的提成走人。如果是操盤者,跟進業務,去收錢,去支配這個錢。

現在張咪的整個特徵,完全是她跟我們當時説的,她是操盤手的特徵。我們給完錢,所有的一切,她去匯款。我們有親密簽名的匯款單,她説從來沒有動過一分錢,為什麼她親自簽名匯出去。她在媒體上展示的匯款單根本沒有,就是一晃,惟獨的一筆還是有問題的。他説150萬已經花完了,前兩天説只花了90萬。

主持人:張咪之前做過詳細的説明,有這筆款項比較明細的支出。

英子:我們不清楚沒有看到過。如果我們清楚整個過程,不會到今天的地步。

黃子琦:當初張咪明確告訴我們她是中間人,我們不可能投這筆錢。如果你是中間人應該當初説明白,現在突然説是中間人我們復發接受。她説她是發起人、策劃人、主唱,最大的受益人是她。她説跟她沒關係是不可能的。另外,我們想表達一下,英子姐給她匯完錢,她為表達英子對她本人的支持,有短信在。

主持人:我念一下這個短信,這些年幾乎都是一個人渡過每一個節日,在過去的歲月裏我和你一樣被太多人欺騙利用,心理千瘡百孔。我的才華事業應該比現在好百倍,我沒有遇到對的人,很高興你的出現,在你身上我可以看到做人的態度。我很感動你的支持信任,世界人有很多人會讓你失望,但是有你有我,我將不會讓你失望。

英子:十一當時互發短信,當時我看完短信都哭了。現在的嘴臉和當時拿到錢的樣子可以證明了。我當時特別喜歡她,她比較時尚,我搞服裝設計,我們一見如故。本身是老鄉,處的特別好。她説有一個夢想,這樣有這個事情發生。我是做服裝的,不然怎麼會沒事拿一百萬投音樂劇呢?

主持人:投完錢之後是不是一直關注舞台劇的各種動態?比如説彩排、場地等等。

英子:根本沒有啟動。從始至終,她的私人助理還有一個保姆,所有的團隊。她説的團隊現在沒有一樣存在,包括專款專用,包括她説我跟她去銀行,我從來沒有去過。都有錄像可以證實。

黃子琦:張咪在發佈會訪談時,謊稱她和英子一起去的銀行。英子第一筆款分兩次打過去,第一筆款要提前開户。第一筆是英子自己去的,從哈爾濱匯過去的匯款單,有證明。英子怎麼可能同時出現在別處呢?這個謊言特別容易揭穿。

另外,她替英子籤的字,筆跡可以對比一下。她拿英子的卡,轉60萬是代英子籤的字,英子從沒跟她去過銀行。英子跟張咪在一起的時候,如果填匯款單,英子不可能讓張咪替她填,她會自己填。為什麼是張咪填的?

主持人:英子女士以前有沒有投資經歷?包括舞台劇等等。

黃子琦:我沒有舞台劇投資,我投資項目挺多。我做生意30年,在北京十年。北京是文化政治中心,我對文化多少有了解。我對音樂劇不感興趣的。

主持人:這次出了小問題。有沒有想過,因為這筆款是打到張咪的賬户中,您算投資方之一。和另外一個製作公司達成演出合同,這筆款打到第三方賬户上,這種打款的形式,是不是有違反法律的地方?

英子:當時跟張咪陳述的清楚,我不認識老外,如果張咪不跟我合作,無論有多大利潤我不會投入。從始至終是和張咪合作,我從沒去錄音棚,沒有任何的交往,所有的一切是針對張咪。也有證據,張咪對我説的話。張咪也説,一切事情你對我説。感謝的話,大家看到已經證明張咪的態度。事情的發生我一會兒再陳述。

黃子琦:因為我們今天主要是來展示證據的。

主持人:證據會專門安排一個環節在後面。我們之前準備網友還有我們比較關注的比較矛盾的地方。大概有兩三個。

黃子琦:因為他們關注的問題,我們是需要用特別鐵的證據來解答網友。這樣的話更有利一些,是這樣,張咪現在一直在想撇清自己我們跟老外籤的合同。跟老外籤的合同現在有很大的問題。首先這個老外,我們查到。

主持人:還有一個問題,關於籤合同問題,您二位籤合同是跟張咪籤還是和國外製作公司籤的?

黃子琦:這正好是今天要展示的證據,當時張咪説她是發起人,取得我們的信任。我們把錢打到個人賬户裏,她説個人不方便和我們籤合同。我們發現她隱瞞了***,她是公司的股東之一。

主持人:是海外的製作公司?

黃子琦:不是海外。是中國境內註冊的,從2005年註冊到現在。他們在展示證據的時候總是一晃。如果都是真實的證據,記者都可以近距離過來拍,希望展示給網友看。

昨日(9月8日),“張咪詐騙風波”舉報人黃子琪和英子做客新浪娛樂,介紹了他們舉報張咪詐騙整件事的經過,並攜帶了一些通話錄音等證據。黃子琦:張咪要不單獨跟我説,要不單獨跟英子説,要不我們三個人一起。

黃子琪和英子做客聊“張咪詐騙門”

艾迪在中國八年,一直在中國。他不是涉外的公司,北京東方歐美圖文設計製作有限公司,它的經營範圍是電腦圖文製作,工藝美術設計景觀設計等等(不含演出)。張咪她是這個公司的股東,她知道艾迪的公司不具備製作大型音樂劇資質情況下,讓我們跟艾迪籤。因為我們信任張咪,她讓我們做什麼沒有説什麼。因為當時太信任她了,她的註冊資金是十萬。後面有對應文化部硬性規定,首先十萬註冊資金,和不含演出的資質,不配去文化部審批,沒有資格申報。

在這個情況下,她跟我們籤的合同是無效的。當然最後會有一個法律的認定。我們因為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的官網,下載了專門的硬性規定,是這樣。

這塊要説的就是,當時發佈會上,張咪的代表律師王軍,他發了一個聲明説,普通的營業許可證,提前三天申報就可以。現在,對於她涉外大型音樂劇,並不是這樣的,我們問過文化部。

主持人:這是那份證據嗎?

黃子琦:對。所有網友可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下載。她説本規定所稱,涉外文化活動,是中國與外國開展的。而王軍説的是中國境外小型活動的。

她是歐洲巡演的大型音樂劇。後面還有一個,他有嚴格資質審批過程,必須要提供很多很多東西。包括要把音樂劇排練成雛形。錄成VCD交給文化部,文化部認定內容是否健康,是否適合出國巡演。首先要認定,明文規定要頒發給她許可證,就是資質的證明。才能跟別人籤合同,包括跟我們籤,包括跟外方籤。

她老是説有外方,我們不知道是誰。我們投資人不知道。因為我們一直跟張咪接洽這個問題。特別説明的是,艾迪註冊資金是十萬,張咪是股東,他們相當於是合夥人。張咪怎麼可能是中間人?

還有一個,如果她讓我們跟艾迪籤合同,英子姐是去年籤的,我是年初籤的,簽完到現在沒有通過電話,我們沒有和她正面溝通過。

主持人:這場演出會從上半年開始彩排,到現在應該已經開始巡演。一直沒有進行這個演出,後來張咪有沒有向你們保證過,這個演出是一定會進行的,只不過會往後拖。如果往後拖,會拖到什麼期限,有沒有承諾過?

英子:是這樣,事情發展到今天,一定是有因,有因才有果。最早我跟張咪是認定她好朋友,這個信息可以證明。不管她是怎麼承認,我還會承認跟她會好朋友,如果不是好朋友不會產生合作,不是同行不是業務關係。

這塊當初有單子在,講的清楚,今年最晚不超過今年六月份,去維也納第一場演出世界巡演。當時她講是她的夢想,她講在北京如果和我參加這個項目,可以歐洲旅遊,可以弘揚中國文化,是偉大的事情。人在好的時候,有信任的時候,她説什麼我都相信沒有質疑。

最後出現的問題,從今年的五月份,正常承諾六月份開始演出。五月份沒有一點動靜,所謂的班子、製作團隊都沒有。我產生了懷疑,從五月份產生懷疑,五月有一天她給我打電話。由這個事情引起,她一直説有大股東,她説投三千萬。如果投三千萬,讓你再投兩百萬,佔10%能做嗎?我説開玩笑,我投一百萬,講的清楚我佔20%、30%。啟動由光線傳媒來做,拿一百萬租場地、演員開支用,包括合同寫的費用,這個用的。

五月份沒有啟動,所謂製作團隊她描述的,我越來越發現是虛假的。我那時跟她保持一定的關係,不好意思翻臉。我有信息,一步一步從開始怎麼講,到後來怎麼講,都是有程序有時間的。

我説這樣不可能,因為我講的清楚,我投入這個是為了幫助你。既然有大股東我沒必要做。她説大股東投資想一個人做,沒必要小股東做,我會把黃子琦一百萬退回,你的錢也可以退回。我説這樣的話可以退回,我不做了。她説連本代利一分不會少你。

主持人:她説過在今年五月份時。

英子:因為這個引起的,所以六、七、八月份我追款。我單方撤資談不上,所有錢在她那邊。從五月份以後我們倆沒見面,六月份根本拒絕,所以產生後面的事情。

主持人:我們關注的焦點,矛盾的地方。有幾個關鍵詞。“借款與投資”,150萬是借款還是投資?

黃子琦:這個也是今天想來説明的問題,張咪跟他的代表律師,總強調我們什麼都不懂,把我們比喻成農民。我是從04年做公司到現在,我不可能把借款和投資收條搞不清楚。我們知道這是投資,投資把錢用在什麼地方,這個項目存在與否,現在追究的是核心問題。他們總是避而不談,她每次訪談沒有回答核心問題,還是避談。她説我們借款和收條搞不清楚無法溝通,她沒有給我們打過電話,都是我給他們打電話。她説胃疼,我發信息關心她,她都不回。她説無法跟我們溝通,是不可能的。

我跟英子姐之前都不認識,張咪公佈錄像的時候,有英國導演過來的時候,我們才認識。我們發現同樣的事情,我們倆商量這個事情怎麼辦。英子姐非常善良,我現在不要求張咪劇立馬上演,你推遲有你的難處,我們不要求錢馬上還給我們,我們要面對面説一下,難在什麼地方。為什麼推遲?錢沒有產生業務和排練的情況下,錢怎麼用了。我們想明白,投資人不知道自己的錢花在哪兒是挺過分的。

自始至終是張咪跟我們聯繫,每次説誇大其詞説外方怎麼樣。真正的核心問題是艾迪在中國註冊的公司跟我們籤的協議,他沒有這個資質。自始至終是艾迪、張咪、張咪助理和保姆。這就是大型音樂劇的所有人,其他人沒有見過。投資一千萬,其他投資人在哪裏沒有見過。

我們回想,像一個套把我們套住,自始至終張咪不讓見任何人。所有的是她描述的,我們跟艾迪見的次數,能數的過來,説要排練沒排,兩次差不多。

主持人:這個項目的投資人除了您二位之外還有嗎?

黃子琦:張咪要不單獨跟我説,要不單獨跟英子説,要不我們三個人一起。

英子:為什麼較勁找她?我們是投資人,又是好朋友。一個星期至少三次來我們家吃飯,生活用品都是我買好給她送過去。事情發展到現在有過程的。

黃子琦:我們不是很頻繁,一個月兩個月問一次,咱們這個到什麼進度。開始説過一些天,後來不接電話,不回信息,是千真萬確,因為有錄音。

主持人:在整個合作洽談過程中,和您二位聯繫的只有她一個人。您再想找其他人不知道找誰,出了事情第一想到她。出了事之後,打電話、發短信聯繫不上人。最終導致二位去舉報?

黃子琦:對。我們在伊春,演出碰到她也提到,演出我身邊有一個演員。她説一大堆演員,對她咪姐長咪姐短的。我們差一分鐘開場,我們是第一個節目,第二個節目是她,不想抓着她解釋怎麼回事。我面上説張咪老師你也來演出,馬上我們扭頭去演出。她説我們很熱情的,沒有任何痕跡,有那麼多證人在,這個謊言沒有任何意思。

圍繞幾個問題,她想媒體八卦説,她想第一營造富婆的形象不差錢不會詐騙。第二,她想説她是中間人,是不可能的。我們在舉報她時,諮詢了很多相關律師,證據一摞一摞在手裏。第三,她想營造,一直跟我們溝通。如果她一直跟我們溝通,我們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她當初跟我們那麼好,情緒是有過度的,不可能突然怎麼樣怎麼樣,讓你還錢。我們是投資,沒有要求還錢。是有出資三千萬的情況下,她自己主動説要我們退出的。

英子姐對她幫助更大,相當於一個橋樑,有了橋樑才可以啟動。這種情況下,跟英子説讓她連本帶利還給她。

在8月14日,我們得知張咪助理説她去温哥華的情況下,我們打電話她不接。過了五分鐘,用陌生新號碼打給她,接了很明顯聲音是張咪本人的聲音。馬上她説,聽不見了。當時信號是滿的,英子姐説我是英子,換成她助理接電話,明顯聲音換了。然後馬上換了她女兒接電話,三個人接電話。

主持人:請導播播放錄音。

以下為通話內容錄音:

英子:喂,張咪嗎?你是不是張咪?請張咪聽電話。你是誰?怎麼聽不見?

張咪助理:英子姐吧,是你啊。

英子:你是誰?

張咪助理:我是喬兒(音)。

英子:我沒有聽出來你聲。我找張咪,你找張咪接電話。

張咪助理:她不在,她把手機留給我了。

英子:不是留給律師了嗎,怎麼又留給你了呢?她上哪兒了?

昨日(9月8日),“張咪詐騙風波”舉報人黃子琪和英子做客新浪娛樂,介紹了他們舉報張咪詐騙整件事的經過,並攜帶了一些通話錄音等證據。黃子琦:張咪要不單獨跟我説,要不單獨跟英子説,要不我們三個人一起。

英子靜聽通話錄音

張咪助理:她出國了。我給她買的機票,她至少下個月回來。

英子:去哪裏?去旅遊還是幹嘛還是逃跑?

張咪助理:不是逃跑。你有什麼要跟我説的嗎?

英子:把電話給你她幹嘛去了,對我們這個事連個交代沒有,出國了?

張咪助理:她有事。

英子:有事,公事私事?

張咪助理:這個我不清楚。

英子:我認為你撒謊,她昨天晚上在北京。

張咪助理:她昨天怎麼在北京。

英子:昨天肯定在北京。

英子:不可能。你看的是不是她閨女。

英子:不可能。她閨女和她我還認不出來,我啥眼神?

張咪助理:沒事你就跟我説就好。一,我沒有必要好去擋。二,我沒有什麼好擋的。

英子:沒什麼好擋,為什麼她不接電話。就算我是投資人,她也得接我電話。我説我是投資人,拿了錢,電話也不接,招呼也不打,這是哪兒的規則?

張咪女兒:喂,英子。

英子:你口氣夠大。英子名是應該你叫的?

張咪女兒:我一直都叫你英子。

英子:你是叫個姐叫個姨,你口氣太大了。

張咪女兒:你心裏有不愉快的可以跟我説一下。

英子:我跟你説能解決嗎?你也不小了,我跟你媽處什麼樣你清楚。我自己親姐妹,沒有像對她這麼好。我對你媽説的任何事情,沒有懷疑過。能把一百萬輕易的交給她,任何人不能做到。我當時説,一百萬交給你,有保障怎麼都沒事。你也不小了,你媽對我這樣做,對我公平嗎?我自己親姐妹,自己親媽都沒有對這麼。

張咪女兒:由於劇本有需要改動的東西,現在很導演做溝通。我媽這次去加拿大,去見導演的事。

英子:你説的所謂的導演是在英國,跑加拿大見英國導演可能嗎?我不是問你這個劇是什麼結果,我是投資人是你的好朋友,你必須得見我,對我有一個説法。整天説讓我閉嘴,我説第一條是把錢還我,第二是整死我。我原來對你媽那麼好,現在是這樣的態度,我能受得了嗎?你的手續都不全,我當時主要是相信你媽,你媽當時承諾過。如果事不成,會連本帶利還給我。現在是連招呼都不打,我拿我的手機打根本不接。能解釋得了嗎?你也不小了,20多歲在社會上做事。如果人沒有信譽能生存嗎?我現在有錢花,能做生意是因為我有信譽。

張咪女兒:英子姐,你在哪兒,要不咱倆見面。我不希望你們倆鬧成這樣,你們倆這麼好的朋友,為了這個項目鬧成這樣。我媽很着急,不想跟你鬧成這樣。

英子:我現在不是非要怎麼樣,站在公正的角度説。第一見我面,第二把事情説清楚。這個要求一點不高,你媽現在是對我説不清楚,信心不回,電話不通。什麼解釋都説不通,戲沒有拍成,我沒有説馬上還錢,什麼事都不容易,是必然的。你難因為什麼?你沒有金剛鑽,別攔瓷器活。你自己操盤,如果是我操盤賠了我兜着。現在是你媽操盤,有事情必然她兜着。如果是我操盤,你們不早上我家來找我嗎?

張咪女兒:現在是這樣,您知道裘總嗎?

英子:我現在要求見張咪,不是説要帶着錢見我,我要見她人。沒有説把演員、導演帶過來見我,只是她本人見我。而且你們撒謊,她現在就在北京。

張咪女兒:我們沒必要騙你,我們躲得了七年級躲得了十五嗎?

英子:既然知道為什麼不讓你媽見我?

張咪女兒:您知道裘總吧。

英子:我不知道。我沒見過。他之前在投音樂劇的事情,之前説還你錢,包括利息的問題。都是我媽當時為你説話,因為裘總説要把你股份買過去。據我瞭解,我媽説既然要把這個錢買過來的話,你是不是還得給英子利息,英子也挺不容易為了這個項目,曾經挺操心的。

所以説當時我媽當時跟你説這個錢,股份可以退給你。這都不是我媽的話,都是裘總説的話。

英子:現在是這樣,不管是誰的話,出於你媽的嘴説出來,我沒有聽裘總説任何事,我沒有見過裘總。

我跟裘總沒有任何瓜葛沒有必要見他。如果你媽拿我當投資人,項目要怎樣是要投資人在場的。我只是聽你媽描述,沒有見過。

張咪女兒:昨天裘總助理不是給你打電話嗎?

英子:你怎麼知道呢?

張咪女兒:我媽出國了,我得管。

英子:我現在説我的意思,咱倆交涉一點意義沒有。因為我跟你媽發了無數條短信。如果有機會可以把短信轉給你,看看英子姐英子姨也好是否做到仁至義盡。一步一步都支持她,這麼支持的情況下,電話不接,最後説三道四。因為時間有限度,第一承諾五月份把錢給我,第二承諾六月份在歐洲首演,現在連排沒排,連影子沒有,沒有交代。

張咪女兒:您沒有投過文化產業,中間會遇到很多問題。不像投服裝,服裝做出來賣出去能收回成本。這個問題,找我媽沒用,她沒法給你答案。裘總説出來的,找我媽沒用。

英子:説裘總太可笑,我不認識他,我跟他沒有任何合作。明天又説李總、王總,我面對的是你媽你要清楚。

(通話內容錄音結束)

黃子琦:後來來回倒就沒有意思,我們想表達的是她女兒知道這個事情。

英子:這個通話是出事之前。都説她出國。先是助理接,再轉到她女兒。

黃子琦:後來謊稱裘總,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張咪給我們打電話,五月底不見面,沒有事,從來不叫見面。打電話説裘總要投資三千萬,現在可不可以追加投資,讓英子追加二百萬。股份佔的比原來少,現在人家要買斷股份,想保留要增加投資。我們肯定不認可,本身要幫她,她當初説補150萬夠了,跟英子説一千萬。現在發展到三千萬,加起來剩下我們150萬就夠了,這種情況下出來裘總,稀釋我們的股份。我們覺得用不上我們,現在有大錢。她自己説的,你們如果覺得不舒服,我把錢退回你們。

英子:我放這段錄音證明兩點,第一點撒謊説三天前出國。這是我們在機場攔截,經過報案分局把她帶過去的過程。她網上説警察怕她不安全保護她,這個謊撒的太大。第二點,説跟她一點關係沒有,短信和錄音足夠證明她不是中間人的概念,主要想澄清這兩點。她説跟我一起去過銀行,要澄清沒有跟她去過。

主持人:除了錄音之外,還帶了女子樂坊的證人。

黃子琦:當時讓我們準備九個演員,不能把九個人都叫過來。正好她們是要演出,就也證明一下,她們也是證人。證明演出時間和排練。

主持人:請兩位證人説一下。

證人一:當時張咪老師承諾我們,剛開始説三月份,也可能去維也納現場排練。在那排練,直接在那演出,全國巡演。之後,我們聽出品人黃子琦,我們叫她葉姐。再三追尋她,因為四月份沒有消息,我們只是簡單的去過張咪老師的錄音棚,她的住所。去了兩次帶着樂器,所有演員有自己的事情,有上課的。都把自己的事情推了,把這個事情看的非常重。

去了之後沒有排練。然後五、六月份,她當時跟我們説六月份已經演了,之後沒有消息。每次打電話問葉子姐,這個事怎麼落實。葉子姐比較為難,希望我們每個演員的夢想在中國一夜上實現。最後到八月份,事情的發生,覺得非常遺憾。包括我們這些演員,平時時間犧牲非常多。

昨日(9月8日),“張咪詐騙風波”舉報人黃子琪和英子做客新浪娛樂,介紹了他們舉報張咪詐騙整件事的經過,並攜帶了一些通話錄音等證據。黃子琦:張咪要不單獨跟我説,要不單獨跟英子説,要不我們三個人一起。

證人一:女子水晶樂坊隊長

證人一:女子水晶樂坊隊員

證人二:我是在校生,我記得去過錄音棚兩次,我在學校排練情況下專門請假,學校非常不好請假專門請假去的錄音棚。到錄音棚,帶着樂器沒有任何排練,只是給我們聽音樂,聽音樂跟她聊天。聊我們的一些想法,她的一些想法。沒有任何排練,只發給我們譜子,我們回去很努力的練,覺得是很好的機會。我們可以發揚中國的民樂到世界,但是很失望等了很久。

黃子琦:音樂部分不是完整的,只是幾段音樂給我們聽。查了一下,兩段十秒鐘的音樂讓我們練。她説音樂是兩個半小時,給了他們十秒鐘的音樂。

因為沒有排,給我一些壓力。音樂我後來上網查了一下,張咪説她從來沒有投資過任何文化產業。09年她做了《人間四季》的文化劇,那個音樂跟現在的音樂一模一樣。他説是用的英子的錢,根本對不上。他從08年説到現在,那個音樂照搬過來,讓英子姐的錢,付製作費。

主持人:所以你們懷疑演出是子虛烏有的。

英子:事實就是虛構的。

證人一:包括我們當時的演出特別多,包括各個電視台的。因為這件事,出品人、演員團隊非常看重這個“中國一夜”的活動。

黃子琦:張咪老師突然打電話,説當時下午就去。我當時特別為難,但什麼都沒有説,就開車接上演員去。但去了之後沒有排練,連續幾次。我跟張咪老師説,她説是你管理的事情,不是很講道理。

主持人:還有幾個證據?

黃子琦:我們今天要揭穿張咪的謊言。現在我們要説的是核心的問題,前面只是説從道德的層面上來講。我們是好朋友,把錢給到你,你拿到手裏以後,沒有實質性的任何業務。我們不聯繫了這種情況下我們不能接受,現在反過來説我們誣告她。我們無緣無故有必要誣告你嗎?我們把錢給到你,打到你個人賬户。你個人竟然有三個不同的賬户,我打的是六二二幾的帳號。英子打的是43幾開頭的帳號,我們現在可以展示一下。還有一個帳號,是三個帳號。

主持人:三個帳號是她一個人名下?

黃子琦:是張咪個人的名字。

主持人:不是所謂專款專用?

英子:她一再強調專款專用,你為了這個項目專門成立賬户,然後錢是專款專用。而且錢要有監管,有財務管,有領導簽字。肯定是這樣的程序,因為她沒有團隊,所有支出花銷是她一個人操作。

主持人:這是您二位調查後發現的嗎?之前沒有發現嗎?

黃子琦:只找英子一筆簽字,她不會有別的了。她如果再有別的簽字是不可能的,現在只有兩萬歐元的。她已經花了50多萬了嗎。

英子:她説每筆都有簽字,我覺得這個人説謊。

黃子琦:她的合同內容和我的合同內容完全不一樣。同樣我們同一個項目,給我們打的收據如此不規範,她説有財務專員,全部是她嘴説的,她説涉外,一系列的投資方都是她説的。專門的財務人員我們沒見過沒有。如果有,是專門開的統一收據可能張咪打一個條給我們。

她的投資團隊,光線傳媒。重慶晨報的記者,給那邊打過電話。那邊明確表示,從來沒有跟他們合作過。這是需要揭穿的她的謊言。自始至終她的團隊有艾迪、張咪、喬恆(張咪的助理)、保姆。一共四個人,就要做這麼大的音樂劇嗎?

如果當時説是這樣的,我們不可能弱智的去投資。當時説張咪是股東,她是發起人、策劃人。我們永遠要説這句話,不管她怎麼狡辯,她自己説自己是操盤者,目前表現的所有帳目支出是她親密簽名。帳目由她監管,所有錢打到她的賬户上。為什麼沒有對公賬户?為什麼打到她個人賬户?為什麼要她自己談業務?她説到加拿大談我們這個業務,見英國導演。她前天的訪談,説她談石油、煤礦的大生意。她是不是反過來敲詐我們一筆,由於我們舉報人正常攔截,造成她煤礦生意的什麼損失。

這些謊言,簡直是我覺得已經傷害我們。我們是受害人,她參加一次訪談,有一個人莫名其妙的到我微博裏罵我。我們已經是受害者,錢至今也不歸還。因為這個項目不存在,是應該必須歸還。現在還誣告,説還要告我們。這是她的自由,對這個事情上,我堅決的,我從來沒有威脅過她。短信我們可以播放一下,我們倆交流的整個過程,她現在説我威脅她,刑事案件之後,單獨以我個人要起訴她,現在刑事在先,先解決詐騙問題。後面我個人要追究。

最嚴重的問題是,她説我們是有預謀的,帶了很多記者去。我們現在要播放一個錄像,大家自己看,現場是什麼情況。那天是什麼情況,我們去了六個人。全是圍觀的羣眾,大家可以仔細看。除了我弟弟,拿專業相機拍了兩張。

(播放錄像)

黃子琦:整個過程她在車裏,我們這些圍觀者在外面等了20多分鐘,等了很久。沒有一個記者,等了半個多小時,派出所的人過來交接時,過來一個《法制進行時》的記者,他有可能因為有案件的情況下。我們17號報案,23號來機場攔截。17號之前,如果有公眾人物別人説這個話題,可能是記者自己過來了,就這一個記者。這一個抗着攝像機,沒見到有采訪她的記者,什麼都沒有。她説我們是預謀的,我們沒有那個能力。策劃能力,張咪的聰明才智我們比不上,當初我們如果有這麼聰明,不會今天上這個當。

主持人:有一條作為證據的短信,可以放一下。

黃子琦:我想説一下,為什麼我們當時告張咪涉嫌詐騙。從來沒有説借款,再聲明一點,有網友認為是不是是借條。虛構事實隱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是它的概念。

第一條,虛構正規報批手續,王軍律師發的普通的營業許可證,只適合境內的小型演出。

第二條,虛構英國導演。發佈會上,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她是2012英國倫敦奧運會導演之一。請把奧運會的所有導演的照片公佈一下,還有官方發佈的他們的介紹。

主持人:就這四位嗎?

黃子琦:只有這四位,這是導演團隊。

主持人:這是實實在在的。

黃子琦:已經公佈的,已經馬上開始的已經公佈的。不會更改的。這是張咪説的,馬丁斯·皮特這個人,她説這是奧運會的導演。細心的網友可以我們提供證據之後去比對一下。

第三,虛構團隊。剛才講過製作團隊光線傳媒不存在,其他外方的人沒有,沒見過。因為有一個硬性的規定,文化部的批文,一定要貼上去,因為我們有PPT。裏面特別強調,如果違反了,你還沒有拿到資格證書,你跟別人籤合同。虛構這個項目,因為這個項目現在不是説像普通的東西,你先去策劃怎麼樣。這個是必須有這個資質才能做這個項目。不是説有沒有這個項目,你現在沒有這個資質做這個項目。

還有虛構投資回報,這個冊子裏面。寫的特別清楚,關於歐洲市場的收益,跟我們説的是這樣。最好的情況下是1.8億。普通的情況是九千萬收益。最不好的是,我們是2700萬,所剩的利潤是1350萬。這是她説的,後面是她明確的説,首演時間是2011年6月,首演地點是奧地利維也納大劇院,首演的地點奧地利、比利時等地。

自始至終是張咪跟我們講,不知道有艾迪這個人。要籤合同的時候,她説有艾迪這個人,她也是股東要她籤。沒有確定合作,她用光線傳媒的LOGO用上了。

主持人:這個事跟光線傳媒核實過嗎?

黃子琦:核實過,我們打過電話。網上可以查到的。張咪如果實實在在的説投了一百萬,能掙一百五十萬,我們心滿意足。我們不是貪得無厭,沒有必要説了這麼誇張,要實實在在的我覺得。

主持人:如果有其它的證據,比如影像資料留給我們。

黃子琦:還有匯款單三個帳號。有一筆六十萬的,張咪自己去的銀行,而且代英子籤的字。拿英子的卡,代英子籤的字,她自己籤的字。我打給她的是六二二開頭的帳號,英子打給她的是另一個帳號。還有一筆,是英子姐。

英子:10月11號給她轉30萬,到12號支出了。當時不知道,後來沒注意,後來發現這個帳號跟前兩個不同,有三個帳號。她説有我簽字的,單子我有,12號把錢轉去,25號讓我籤的字。

黃子琦:英子姐剛給她打的30萬里,支取14萬。支取後,過了20多天,才讓英子姐籤的一筆,兩萬歐元的公開簽字。等於説先斬後奏,先把這個錢取出去那麼多天,十幾天應該是。

英子:這個事,因為張咪從始至終,一筆筆錢轉入她帳號,最早説在我帳號更安全,是我的名我的投資人為了讓我放心。她覺得在我這沒有到手,她一筆筆轉入她的帳號。到黃子琦那説是一千萬,到所謂艾迪、裘總説是三千萬。她始終不斷擴大融資,拿什麼融資?拿秀。這個項目所謂做什麼?一直在做融資。

黃子琦:真正的事情不做。

英子:運作中錢要膨脹的,她沒有啟動一直在融資。她做的就是這些沒有別的。整個是虛構事實,她的目的是融更多的資,當然不是我們的目標,是三千萬的目標,所以產生今天的問題。

黃子琦:最後做一個總結。綜上所述,她被控告人編的虛假謊言。嚴重侵犯了我們的合法權益,已經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報案人認為,無論被控告人張咪在該起犯罪如何辯解,如下事實不可爭辯的;

其一,報案人的款項被張咪個人非法取得了;

其二,張咪明知其虛構的演出,未經我國文化部門的立項、報備根本無法在國外進行演出的情況下繼續以各種荒謬的理由騙取報案人的投資款,且在報案人識別其騙局的情況下,消失無蹤拒不返還該投資款。騙取報案人的投資款;

其三,該演出由張咪策劃,且只有張咪一人蔘與,最大受益人是張咪,故該事件不能與其無關。

綜上所述,報案人基於被控告人編織的虛假謊言,以為其策劃的國外巡演真實存在的,交給給其一百萬元的投資款,但該項目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可能在國外演出,而該筆投資款被控告人非法取得,後被控告人張咪隱瞞其根本不能完成其策劃演出的事實***,拒不返還該款項,其行為已嚴重侵犯了報案人的合法權益,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之規定,構成詐騙罪。

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4條之規定提出控告,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張咪的刑事責任。

主持人:今天這場訪談到這裏基本結束了,我們看到了很多的證據。在更多的證據背後,我們真正想要得到的是背後的***。希望這些證據能夠為我們帶來背後真正的***,今天的節目就到這裏,感謝兩位作客我們的直播間,再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iumeifan.com/mingxing/dalu/yp3m4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