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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前夫孫志浩擁新歡 女兒勸媽交男友

賈靜雯前夫孫志浩擁新歡 女兒勸媽交男友

7月12日,經過兩小時的法庭爭辯,兩人正式簽字離婚,即刻生效。賈靜雯同意將她擁有的二分之一上海房產產權給孫家,孫志浩放棄分配賈靜雯的財產2600萬元新台幣。

賈靜雯前夫孫志浩擁新歡 女兒勸媽交男友

台灣媒體報道,賈靜雯為家扶基金會拍攝微電影《愛不走,愛不放手》,挑戰被丈夫家暴、陌生男子強暴的單親媽媽。現實生活中,賈靜雯與前夫孫志浩為搶女兒梧桐妹監護權,兩人一度對簿公堂,2011年才和解,目前由賈靜雯照顧女兒。梧桐妹已經8歲,像個小大人,母女睡前都會聊心事,她還勸賈靜雯:“你可以去交男朋友了!”網路童星喬喬(於卉喬)在片中飾演賈靜雯女兒,目睹爸爸打媽媽,和不少大人爭執場面。賈靜雯説,在現場,只要喬喬哭,她就跟著哭,“會想到在這樣環境中長大的小孩,真的很可憐,想到心就酸。”現實生活中,儘管和孫志浩以離婚收場,但賈靜雯説:“梧桐妹沒有看過我們吵架,就算爭執也不會在她面前,這是做父母基本的。”梧桐妹已經8歲,母女約定好睡前都要向對方報告“今天發生的三件事”。賈靜雯笑説:“我女兒有追求者,但對方撕壞她作業簿,她跟我説‘媽媽,我心碎了!’因為老師説,男生要珍惜女生。”而孫志浩已與模特兒林若亞交往,梧桐妹也會勸媽媽:“你可以去交男朋友了!”不過賈靜雯不願透露目前感情狀態,“説沒有你們不信,説有又會追問是誰,這題我不回答了。”

孫志浩,美籍華人,上海天虎國際貨運總經理,台灣藝人賈靜雯的前夫。美國紐約大學畢業。 孫志浩的爸爸孫文騏曾經在大型貨運物流公司天虎貨運有限公司任職,後在上海開設德威、虎威兩家貨運公司。孫文騏有兩個兒子,孫志浩是其中之一。孫文騏在離開天虎貨運之後自立門户,孫志浩則在紐約大學畢業後,協助父親處理上海的生意業務。

婚姻狀況:
2005年賈靜雯嫁入上海豪門,是當年頗轟動的新聞。
賈靜雯2005年6月19日0時3分 產下女兒--孫翎茜。
2009年12月19日,賈靜雯與孫志浩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正式離婚。
2010年7月1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進行第三次開庭。經過兩小時的法庭爭辯,兩人正式簽字離婚,即刻生效。賈靜雯同意將她擁有的二分之一上海房產產權給孫家,孫志浩放棄分配賈靜雯的財產2600萬元新台幣。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已判給賈靜雯。
林若亞和孫志浩的感情,一路走來相當辛苦,遭人指點又得遮掩,2012年8月在郭富城小巨蛋演唱會上,兩人沒做喬裝一起出席,説説笑笑、相互依偎,不停放電,似乎宣告好事近了。她上TVBS《女人我最大》大方和主持人藍心湄聊這段感情,坦承已經把孫志浩列入"老公候選名單",且有意訂下婚約。林若亞説,因為媽媽也擔心,也想過要放棄,猶豫非常久,但很多東西相處才知道,讚美孫非常負責任、做事規矩、懂得尊重她,所以決定放手一搏。

7月12日,經過兩小時的法庭爭辯,兩人正式簽字離婚,即刻生效。賈靜雯同意將她擁有的二分之一上海房產產權給孫家,孫志浩放棄分配賈靜雯的財產2600萬元新台幣。

離婚風波:
北京時間2009年3月11日,台灣媒體報道,賈靜雯和孫志浩結婚以來,一再有婚變傳言冒出。藝人賈靜雯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台灣,她日前遠赴美國與豪門丈夫孫志浩打官司,順利爭得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回台後再打離婚訴訟,引來孫志浩反擊,向台北地院訴請離婚及爭奪女兒監護權,還另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元台幣,賈靜雯昨對孫志浩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表示"很傻眼"。開庭雙方均未到,台北地院昨開庭審理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離婚官司,2人均沒有現身,僅由律師代表出庭,賈靜雯的律師黃珊珊指出:雙方都要離婚,只是在爭女兒監護權,不可思議的是,孫志浩竟主張賈靜雯有1億元以上財產,要求分配其中2600萬元,但孫沒繳裁判費,還沒進行實質審理,未來若要審理,他(指孫志浩)就必須舉證。孫志浩稱月薪僅3.5萬,孫志浩律師張乃良則表示:"當初2人結婚,孫家曾給賈家500萬元,之後又每月給賈靜雯孃家10萬元,上海還有雙方共有的房子,既然要離婚,就要劃清所有責任。"法官昨未實質審理,反勸孫再考慮清楚,若執意要賈支付2600萬元,就必須先繳高額裁判費。孫志浩的父親孫文麒曾為天虎運輸集團中國區負責人,後脱離天虎成立虎威集團,孫志浩現為虎威貨運董事長特助,外傳他月薪23萬元,但他稱月薪僅3萬5千元,不過媒體曾報導孫家資產約數億元,在上海擁有2處房產,一處是2003年市值就已有4000萬元台幣的"湯臣上海高爾夫花園別墅",另一處是孫志浩、賈靜雯結婚時居住,價值2000萬元台幣的"湯臣豪園二期",此外孫家也傳在美國洛杉磯有置產。孫志浩發聲明澄清絕無家暴:孫志浩2010年6月2日傳真了一紙緊急聲明稿給各大媒體,聲明裏針對6月1日賈靜雯發出的聲明稿一一反駁解釋,並希望對方不要再發表與事實不符或混淆視聽之言論。針對孫志浩打算執行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訴,2012年6月1日賈靜雯透過律師黃珊珊發表的聲明中強調,婚姻及家庭不能用金錢衡量,孩子更不是父母的財產,同時指出,孫志浩從未給付她及孩子生活費用。

7月12日,經過兩小時的法庭爭辯,兩人正式簽字離婚,即刻生效。賈靜雯同意將她擁有的二分之一上海房產產權給孫家,孫志浩放棄分配賈靜雯的財產2600萬元新台幣。

但孫志浩6月2日也"絕地大反擊",傳真了一紙緊急聲明稿給各大媒體,他強調賈靜雯所説的根本和事實完全不一樣。在聲明裏孫志浩強調,他只是想要回原本就屬於孫家的錢,他將聲明細分成六個部分,一條一條解釋清楚,洋洋灑灑寫了兩大張,其中也包括了和賈靜雯共同持有的上海房子,與孫志浩父親婚前幫代墊的500萬元台幣(約人民幣110萬)的欠税款。孫志浩並再次澄清絕無家暴,也表明不放棄爭監護權,並希望對方不要再發表與事實不符或混淆視聽之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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