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哪些 瞭解四不開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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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票簽發人的安全職責有: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險點防範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審查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成員人數和技術力量是否適當,是否滿足工作需要;
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對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填寫、執行方面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考核;
在工作許可人簽字前,工作票簽發人是該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責任人。
2、“四不開工”原則是:
人員未全部撤離工作現場不終結;
設備變更交接不清或記錄不明不終結;
有關現場沒有清理乾淨不終結;
檢修(試驗)人員和運行人員沒有共同赴現場檢查及檢查不合格不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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