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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普法責任制 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如何建立普法責任制 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如何建立普法責任制 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1、全市落實健全普法責任制工作現狀

2、當前落實普法責任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3、健全普法責任制的對策和建議提高思想認識

方法/步驟

如何建立普法責任制 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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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落實健全普法責任制工作現狀構建組織網絡,實現了明確責任與建章立制兩個相結合。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每年根據領導變動和人事調整情況,及時進行了充實和調整,進一步確保了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各縣(市)區、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社區、村等都成立了相應的普法工作機構,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負責具體的普法工作,形成了覆蓋全市、上下貫通,條塊相容的工作網絡。同時先後制定出台了《黃石市“法律六進”活動工作標準》、《黃石市“六五”普法“法律六進”活動檔案整理規範》等文件,使各基層單位普法及法治創建工作創有標準、學有參照、查有範本。建立了普法辦定期會議、年度工作彙報、工作督查等制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加強隊伍建設,實現了堅持培育普法人才與選拔普法骨幹兩個相結合,積極組建成立了黃石市“六五”普法講師團。在全市各地組建了“六五”普法講師團隊伍6支,成員由我市政法機關、部分行政執法單位、高校及律師事務所具有豐富法律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的領導幹部、教授及知名律師等145人組成,建立法治文藝宣傳隊7支,成員100餘人,法治宣傳志願者隊伍68支,成員達1595人,全市各中國小校配備兼職法治副校長360餘人,充實壯大了我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者隊伍,為推動普法責任制的落實提供了強大的師資力量。定期舉辦普法宣講骨幹培訓班。在全市各縣(市)區、市開發區、市直各委辦局、人民團體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中選拔普法宣講骨幹100餘人,定期對選拔的優秀普法骨幹進行培訓,提高普法宣傳的責任認識,為普法責任制的落實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不斷拓寬普法渠道,實現了統籌部署與責任分工兩個相結合。全市各級普法辦結合“法律六進”不同特點,與全市各機關單位協調配合,多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如全市各地、各部門堅持中心組集體學法、“一月一法”、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公務員法律知識年度考試考核制度;在教育部門開展“平安校園行”;組織十五冶公司、有色公司、新冶鋼及東貝集團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識培訓和開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每年同全市科技、衞生和安全監督等多部門一起開展的“送法下鄉”。建立了87個市級“法律六進”工作聯繫點,其中,大冶市被全國普法辦確定為國家級工作聯繫點,市地税局、鐵山區建設路社區被省普法辦確定為省級工作聯繫點。積極搭建平台,實現了常態宣傳和集中宣傳兩個相結合。積極組織各相關單位在每年“3·8”婦女維權、“3·15”消費者權益保護、“4·22”地球日、“5·18”勞動者權益保護、“6·26”禁毒宣傳日等重要節點開展常態宣傳。在廣泛開展日常法治宣傳的同時,根據自身職能,結合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法律法規頒佈紀念日和宣傳月、宣傳週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等特殊時段和時間節點,多形式開展各類集中法治宣傳活動。在每年的“12·4”國家憲法日,市普法辦都組織開展了系列法治宣傳活動,在全市開展百場法治宣傳講座、法治競賽,在組織全市48家單位開展的大型集中法治宣傳諮詢活動中,單位通過宣傳展板、條幅,出動流動宣傳車輛,向市民發放各類法治宣傳資料等形式,積極落實普法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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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落實普法責任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普法責任意識有待進一步提升。受傳統普法觀念的影響,多數單位和部門存在“等待普法”、“被動普法”現象:等待上級普法部門下發任務後才去普及法律知識,出了事,社會輿論壓力來了才去普及法律知識。思想觀念亟待轉變提升。責任主體職責有待進一步明確。部分單位普法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足,不清楚自己的普法工作職責,導致普法工作無人主抓、無人督促,導致工作進展緩慢,使普法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普法內容形式有待進一步創新。從目前的普法實踐來看,形式上主要採取提供法治宣傳及諮詢等方式,缺乏多樣性;內容上主要採取發放法律讀本、期刊,比較單一。在普法過程中,缺少一些主動、形式新穎,能夠吸引人民羣眾,讓他們對法律印象深刻的內容和方式。執法與普法相分離。個別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並沒有按規定告知當事人法律依據,更沒有將普法貫穿到執法的全過程中。普法與執法的分離,讓普法責任機制的作用無法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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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普法責任制的對策和建議提高思想認識,轉變觀念。《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是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強化普法教育黨委政府重視、部門積極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重大制度創新,是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加快建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有力舉措。各地、各部門尤其是各執法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與時俱進,轉變普法觀念,化被動普法為主動普法,變要我普法為我要普法。明確工作職責,制定普法責任清單。“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主體是全市各級承擔行政執法和司法活動的部門和單位,以及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執法權的組織,他們既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組織者,更是普法工作的宣傳者,負有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職責義務。各地、各部門要結合相關職責,制定普法責任清單,明確任務、內容和重點時段,確保每月開展一至兩次的普法活動。行政執法部門重點宣傳本部門執掌的行政法律法規,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司法部門法治宣傳的重點是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案件中涉及到的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殘聯等社會團體重點宣傳面向特定社會羣體的權益保障和權力促進的法律法規。創新普法形式,拓寬渠道。一是突出重要時間節點進行普法,通過集中宣講宣傳、主題活動宣傳、專項依法治理等方式,開展各類“法律六進”活動;二是通過“以案釋法”進行普法,探索媒體庭審直播、羣眾旁聽庭審、案件宣講等有效形式,主動向社會宣傳法律知識,解答公眾法律疑問;三是深入基層深入羣眾進行普法,把執法司法現場搬到田間地頭變成向羣眾宣傳普及法律的第一現場;四是充分發揮媒體優勢,用好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絡手機等平台載體,加強日常法治宣傳教育;五是在公園、廣場、車站、集貿市場等人羣集中場所播放公益法治宣傳片,利用展板、橫幅、文化長廊等形式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堅持司法辦案和法治教育相結合,積極探索以案釋法制度。要堅持執法辦案和普法宣傳相結合,牢固樹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普法理念,通過嚴格執法促進深度普法,通過廣泛普法促進規範執法。探索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法律職業以案釋法制度,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定期開展法律培訓、開設法律知識講座等方式努力提高司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在提高各級法官、檢察官等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規範化的同時,也有效促進各單位的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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