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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三省六部制介紹 唐代三省六部制簡介

唐代三省六部制介紹 唐代三省六部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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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省六部制是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吏部、户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中書省和尚書省是兩漢時期基本形成,東漢廢除中書省,只設尚書省,三國時恢復中書省,門下省是晉朝首先建立的,南北朝依然沿襲,晉朝時期三省制度基本建立起來,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政治制度。三省在各個時期的的歷史作用和地位不同,在封建社會末期實行封建專制,基本廢除了三省制度。

2、隋唐的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長官稱為宰相。中書省負責定旨出命,長官中書令二人,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中書、門下通過的詔敕,經皇帝裁定交尚書省貫徹。尚書省職責為執行,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尚書省下轄吏、户、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尚書,六部分理各種徵政事務,每部又領四司,計24司。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他們議政的場所叫政事堂。尚書令位高權大,自隋以來,基本不設(煬帝曾封楊素為尚書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職,故此後,唐朝不再授人以尚書令之職。左、右僕射代領尚書省事,亦職為宰相。唐太宗在貞觀年間常以品位較低的官員同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加以“參知政事”、“參預朝政”、“參議得失”等名號,執行相職。以後又出現“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宰相名號。從唐太宗開始的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範圍擴大了,已不限於三省長官;宰相成員增多,既便於集思廣益,又使之互相牽制,從而避免出現權臣專權的局面。這樣,大大加強了君主專制,防止了皇帝大權旁落。

標籤: 三省 六部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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