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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嗎 可與單位協商

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嗎 可與單位協商

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嗎 可與單位協商

1、法律規定,員工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的,但是隻要和單位協商一致是可以提前離職的。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標籤: 離職 協商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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