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没戴头盔罚款规定 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经验
- 关注:6.81K次
1、没带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内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四十一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xiumeifan.com/zh-my/shenghuo/jingyan/lvz7z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