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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不被開除的依據 緩刑不被開除有道理嗎

緩刑不被開除的依據 緩刑不被開除有道理嗎

緩刑不被開除的依據 緩刑不被開除有道理嗎

1、在司法實踐中,對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原單位能否給予開除等行政處分問題上認識不一。這個問題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刑法》第70條規定,應由被告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考察,在考察期間所在單位對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給予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所以,某公司對程某的處分是正確的。

2、另一種意見認為,對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原單位在其緩刑考驗其內,不應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故某公司對程某的處分是不妥當的。

3、從實踐的操作中可以知道,要是行為人被判緩刑要開除。這也屬於《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開除職工的情況下,此時單位開除職工的行為就不屬於違法行為。

標籤: 緩刑 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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