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散財最忌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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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散財最忌有名,可以理解為在分散財產時,避免過分張揚、公開,以免引來不必要的麻煩或者被人覬覦。此處的“有名”可以指露骨炫富,炫耀自己的財富,或者過於明目張膽地分發或捐贈財產,吸引了大量關注和議論。這樣做的後果可能是吸引了很多不必要的紛爭、爭議、嫉妒,甚至可能招致不法分子的偷盜或搶劫。因此,在分散財產時,應保持低調謹慎,以降低自身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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