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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僱傭關係和租佃關係的區別 中國古代的僱傭關係和租佃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中國古代的僱傭關係和租佃關係的區別 中國古代的僱傭關係和租佃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中國古代的僱傭關係和租佃關係的區別 中國古代的僱傭關係和租佃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1、僱傭關係是指受僱人向僱用人提供勞務,僱用人支付相應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係。 僱傭關係是僱主和受僱人達成契約的基礎上成立的,僱傭合同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的。

2、舉個例子,唐以後出現的江南富商出錢請人給他做工,然後短期的合同給他錢,不限制人身的自由。明清的時候,機工和機户,相當於今天的老闆和小工的關係。但是,自然不能和今天比了,擁的生活還是沒那麼自由的。

3、租佃關係,地主以土地出租給農民,從而剝削、奴役農民的制度。地主將農民禁錮在土地上,農民沒有自由,種出的糧食也是地主所有的,農民沒分。但是呢,地主要養農民,不過沒什麼好的東西養。當然這裏的農民是沒有土地的農民,就是土地兼併以後,淪為勞動力的農民了。

4、最佳答案租佃指封建地主把地租給農民種 收成歸農民 地主收取一定的收成僱傭在土地上來講的話就是地主僱傭農民來種自己的地 收成歸地主 農民拿固定的工錢。

標籤: 租佃關係 僱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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