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秀美範 >

電影 >華語片場 >

“葫蘆娃之父”狀告上海美影廠 爭奪造型著作權

“葫蘆娃之父”狀告上海美影廠 爭奪造型著作權

四方臉、粗眉大眼、頭頂葫蘆冠、項戴葫蘆葉項圈,勇敢正直的葫蘆娃七兄弟曾陪伴“80後”度過了很多美好的時光,不少人都能哼起動畫片裏的旋律。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的老廠長嚴定憲一審時已證明,創作“葫蘆娃”時,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實行酬金制,但酬金只是勞務費用,絕不是著作權的買斷金。

“葫蘆娃之父”狀告上海美影廠 爭奪造型著作權

四方臉、粗眉大眼、頭頂葫蘆冠、項戴葫蘆葉項圈,勇敢正直的葫蘆娃七兄弟曾陪伴“80後”度過了很多美好的時光,不少人都能哼起動畫片裏的旋律。葫蘆娃也成為中國美術電影的經典形象,胡進慶因此被稱為“葫蘆娃之父”。可就在不久前,胡進慶和吳雲初兩位老人,將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告上法庭,請求確認其對“葫蘆兄弟”角色造型美術作品享有著作權。8月4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認定《葫蘆兄弟》的版權歸上海美影廠所有。原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今天,上海二中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受單位指派胡進慶創作了“葫蘆娃”

1984年,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根據民間故事《七兄弟》創作了文學劇本大綱。1985年底,電影廠成立《七兄弟》影片攝製組,指派胡進慶、吳雲初擔任造型設計。胡、吳二人繪製了葫蘆娃七兄弟造型,其共同特徵是:四方臉形、粗短的眉毛、明亮的大眼、頭頂葫蘆冠、項戴葫蘆葉項圈、身穿坎肩短褲、腰圍葫蘆葉圍裙。七兄弟服飾顏色分別為:赤、橙、黃、綠、青、藍、紫。1986年至1987年,13集《葫蘆兄弟》完成。該片先以剪紙動畫片形式在電視台播出,後在影院公映。

美影廠老廠長:沒有買斷著作權

“葫蘆娃”造型究竟是誰所創作?這是原、被告雙方爭論的焦點。法院認定,影片每集的完成台本和1996年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出品的《葫蘆兄弟》光盤的每集片尾工作人員名單均顯示造型設計為吳雲初、胡進慶。這樣的署名實際上證明:是胡進慶和吳雲初共同創作了“葫蘆娃”角色造型美術作品。

但是,上海黃浦區法院一審的判決卻令人非常意外。判決認為,兩原告僅享有“葫蘆娃”的署名權,但今後利用“葫蘆娃”形象所獲得的利益原告都沒份。法院給出的理由是:葫蘆娃創作影片時,被告作為全民所有制單位,兩原告作為被告方的造型設計人員,完成被告交付的工作是職責,其創作的成果應歸屬於單位。對此,胡進慶的代理律師孫昶林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電影廠作為製片方,只應享有電影的著作權。但著作權法規定,劇本、電影音樂、美術造型等均可從電影中單獨出來,形成獨立的著作權。所以,“葫蘆娃”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應屬原告。

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的老廠長嚴定憲一審時已證明,創作“葫蘆娃”時,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實行酬金制,但酬金只是勞務費用,絕不是著作權的買斷金。據《法制晚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iumeifan.com/dianying/huayu/w9dmq1.html